獨立董事、內稽主管與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本公司配合「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之規定
1. 審計委員會每年召開四次以上邀請相關經理人員、內部稽核人員、會計師列席會議,並提供相關資訊向獨立董事報告。
2. 財務報表、內部控制有效性等議案需提請審計委員會進行討論,再由董事會決議。
溝通頻率:
1.經理人、稽核主管不定期以Email、電話與審計委員會之獨立董事及會計師討論稽核、內控相關議題,且稽核主管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年度內部稽核計畫。
2.會計師每年至少參加審計委員會,報告年度查核結果。
112年度獨立董事與會計師與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 
日期 溝通方式 溝通對象 溝通事項 結果
112/3/16 審計委員會 會計師 1.111年度決算表冊案 無其他意見,審議後提請董事會決議。
112/12/21 審計委員會 稽核主管 1.討論113年稽核計劃案 無其他意見,審議後提請董事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