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管理政策



供應商評比與因應措施
    

每年度進行供應商評比方式:(品質、成本、管理 、服務) 80%+環評20%。
113年度供應商評比共116家,A級廠商116家,無B、C級以下供應商。

 
評比等級 因應措施
A級廠商
91~100分
  • 優先訂單或長期合約之提供
B級廠商
81~90分
  • 維持目前作業,但要求供應商持續改善管理機制
C級廠商

71~80分
  • 以書面通知,召集供應鏈小組對供應商進行稽核與輔導,同時調整採購量配比
  • 次年度之進料應採加嚴檢驗,直至其每月考核連續三個月評定為A級,始可回覆正常檢驗  
D級廠商
70分以下
  • 以書面通知,停止採購,招集供應鏈小組對供應商進行稽核與輔導,直至確認其改善成效
  • 經輔導無效者,將取消合格供應商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