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人。
二、本屆委員任期:110年08月10日至113年07月26日,112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2次(A),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B/A)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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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 | 顏文治 | 2 | 0 | 100% | |
委員 | 李廣浩 | 2 | 0 | 100% | |
委員 | 黃成助 | 2 | 0 | 100% |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職能,係以專業客觀之地位,就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至少每年開會二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
一、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職權
(一)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二)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績效評估標準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三)依據績效評估標準所得之評估結果,訂定其個人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年報中應揭露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與績效評估結果之關聯性及合理性。
(一)確保公司之薪資報酬安排符合相關法令並足以吸引優秀人才。
(二)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與個人績效評估結果、所投入之時間、所擔負之職責、達成個人目標情形、擔任其他職位表現、公司近年給予同等職位者之薪資報酬,暨由公司短期及長期業務目標之達成、公司財務狀況等評估個人表現與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
(三)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四)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酬勞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五)訂定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應考量其合理性,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之決定不宜與財務績效表現重大悖離,如有獲利重大衰退或長期虧損,則其薪資報酬不宜高於前一年度,若仍高於前一年度,應於年報中揭露合理性說明。
(六)本委員會成員對於其個人薪資報酬之決定,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最近一年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下:
薪資報酬委員會 | 議案內容及後續處理 | 決議結果 | 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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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第5次112.3.16 | 1.本公司111年度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案 |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 提董事會報告。 |
2.本公司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3.本公司經理人111年度員工酬勞分配案 |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 提董事會除涉及自身利益之董事迴避離席不參與討論及表決,經其餘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4.討論評估董事(含獨立董事)酬金案 | 除依法迴避未參與討論及表決之委員外,經其餘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提董事會除涉及自身利益之董事迴避離席不參與討論及表決,經其餘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第五屆第6次112.12.22 | 1.討論通過經理人112年度年終獎金案 |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 提董事會除涉及自身利益之董事迴避離席不參與討論及表決,經其餘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2.討論通過評估經理人113年薪資給付金額案 |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 提董事會除涉及自身利益之董事迴避離席不參與討論及表決,經其餘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